[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招聘科研助理和科研辅助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学校科研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和辅助工作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0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将面向校内招聘科研助理和辅助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为人正直;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4、应聘人员应为我校2009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请浏览《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助理及辅助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向学院(中心)投递简历,学院初审,组织面试,确定初步人选;
2、学院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三),于5月21日前提交至人事处,报学校研究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3、根据《实施办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联系方式
电话:66782838
办公地点:行远楼416房间
联系人:鲍泽峰
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人事处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