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7月12日早7时至15时,考生必须在7:50前到达考核现场(候测试),迟到10分钟将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综合实训楼(红楼)三楼,辅导员岗位考核在第一测试室,中文专业在第二测试室。
二、考核程序
招聘硕士研究生考核分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个环节。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式为上1节理论课,以讲授、板书形式进行,学院考核中不接受被考核人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讲课。讲授的内容现已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站人才工作栏目和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自行准备,事前将教案1式6份打印装订好,在考核报到时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教案上不准出现个人姓名及其他反映出个人情况的信息,否则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被考核人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考核现场。
讲课时间25分钟。
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
2、综合素质考核。
教育教学考核结束后即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内容在考核前和考核过程中保密。
被考核人现场抽1个题目,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然后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30%。
3、综合评定:考生总成绩=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数×70%+综合素质考核分数×30%。
由主考官在考核结束后现场告知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
被考核人综合评定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方可取得竞聘资格。
三、其他规定
1、考核的通知
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通知一般应比考核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为准。因被考核人提供的电话无法打通或打通后不接电话,经学院监督人员确认的,责任由被考核人自负,视为被考核人自动弃权,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核的报到。被考核人应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综合实训楼(红楼)三楼报到并签字确认。
3、被考核人报到后按学院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考核顺序抽签。
4、对未按要求报到或抽签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5、被考核人报到后即接受学院封闭管理,出现中途外出、对外联系及其他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情况的,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6、考核中被考核人不准泄露个人信息,做与考核内容无关的说明,否则按违反考核纪律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考核工作小组在考核中独立负责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环节的考核与评分工作,抽取的考官必须遵守考核回避制度。
8、考核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岗,接受封闭管理,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
9、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个人无权发布考核信息、解释考核规定事项。
10、考核监督人员和根据考核需要配备的记分、记时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岗,接受封闭管理,认真无误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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