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要求,决定对我校在研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3、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办法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于11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金本能老师处。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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