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学院关于公开选拔四名副科级干部的实施意见》,拟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四名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1.地质矿产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2.实习实训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3.总务处物业管理科科长(副科级)
4.总务处膳食科科长(副科级)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当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条基本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资格
1.地质矿产系党总支副书记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4)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5)在现岗近三年的考核中连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
2.实习实训中心副主任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4)在现岗近三年的考核中连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
3.总务处物业管理科科长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4)在现岗近三年的考核中连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
4.总务处膳食科科长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4)在现岗近三年的考核中连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拔范围、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院选拔。
(二)程序
公布拟选拔任职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报名(个人自荐、部门推荐、群众推荐均可)—资格审查—竞聘答辩—确定民主推荐候选人—民主推荐—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拟选拔任职人选—公示—组织谈话—党委会研究决定任职。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7月30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全体教职工,并于7月30日下午17:00以前,将个人自荐表或部门推荐表或群众推荐表交到党委组织部。推荐表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冯定祥
联系电话:13305607582
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