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9]4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青年教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教秘人〔2009〕48号文件精神,明确做好申报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意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发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秘人〔2009〕48号文件精神,明确实施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申报范围、申报条件、选拔程序、管理考核和申报事项。(参见附件)
二、精心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教秘人〔2009〕4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要深入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帮助申报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方案,积极为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要积极申报,严格按照教秘人〔2009〕48号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三、严格选拔程序,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1.各部门要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于6月5日之前报院组织人事处;
2.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拟定人选名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名单;
4.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组织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