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06年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通知的精神和统一安排,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就秘书、助理电子商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员、推销员等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统考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秘书、涉外秘书、助理电子商务师、推销员、物流员、人力资源管理员
二、鉴定等级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其余均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三、统考时间
1、秘 书、涉外秘书:2006年11月11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14:00------15:30(涉外秘书:英语)
2、助理电子商务师:2006年11月11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3、推销员: 2006年11月11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4、物流员:2006年11月11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5、公关员:2006年11月11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6、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2006年11月12日上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技能操作考核)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鉴定对象:本院在校生。
六、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6年10月8日之前;
2、报名地点:请有关单位集中报名后报至院鉴定所,个别学生可直接到院鉴定所报名;
3、鉴定费用:根据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收费。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3张二寸免冠照片。
七、培训教材
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劳动和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指定的教材。
八、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九、统考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1—3621577
联系地址:院鉴定所(实训楼一楼)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鉴定所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