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07〕1号)要求,现就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报第一阶段认定材料,并已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07年6月18日上午。
三、体检地点
合肥市体检站(138路公交车‘安庆路’站下,往前走150米)。
四、相关要求
请所有体检对象于2007年6月15日前到人事处填写体检表,并携带1张近期免冠照片(1寸或2寸)和80元体检费用。同时请所有体检对象于6月18日上午8:00在学院大门口集合,由人事处统一安排。
人 事 处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