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职字〔2010〕11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07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的通知》(皖教人〔2010〕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符合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改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且符合转评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
二、岗位职数限额
岗位职数限额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依据。今年我校高教、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按照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的《阜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中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进行,按照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我校高校教师、科研系列结构比例正高为10.9%,副高为28.5%;其他系列结构比例正高为3.5%,副高为19.5%。各学院要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到学科专业,严格对岗推荐申报,严禁混岗和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为便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学科的建设速度,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统筹安排,分年度合理使用。
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所在教学单位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和出站博士后人员优先推荐。
为鼓励支持各学院有计划、针对性地柔性引进和盘活社会优质人才资源,加强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各学院从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等外系统正式聘请的、任教两年以上的兼职教师可推荐参评教师系列职称,不占学校指标限额。
三、评审标准条件
2010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开展。
从2010年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进行,原《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同时废止。
四、问题说明
(一)关于教师资格
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二)关于教学考核
各学院和教务处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要制定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办法,客观真实地测算和认定申报人任期内的教学工作量,明确申报者完成的总学时数和平均学时数及同类教师平均学时数。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审核和统一公示。
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和"教学一票否决制"。凡教学工作量不满、教学考核不达标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
(三)关于综述报告
申报高级职务者须提交综述报告。综述报告要求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重要进展,要求反映本人在教学中如何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在科研上取得哪些新的成绩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关于述职报告
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在学校进行公开述职,重点报告任期内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其述职进行评议,评议意见连同述职报告一并报送专家推荐组。
(五)关于转岗评聘
从2010年起,转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严格按照教人〔200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论文过渡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 10〕12号)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七)关于 SCI、EI收录问题
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八)关于取得各类业绩与受奖的时限
申报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九)关于现场答辩
通过破格和专题报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十)关于专题报告
以专题报告进行申报的人员应是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省教育厅要求要严格控制以专题报告申报的人员数量,综合条件确实突出的,在专题报告中要说明以强补弱的理由,即欠缺条件和超出申报条款的业绩。
(十一)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
任现职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十二)关于教学研究论文
本科高校申报条件中,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十三)关于公共体育、公共艺术类教师
本科高校中从事公共体育、公共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自愿按" 公共课类"或"体育艺术类"申报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考核办法
(一)基本素质考核由申报人所在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政治思想考核表》(附件7)要求,注重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的考核,写出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教学工作考核由教务处负责,按照《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8)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考核。根据《阜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工作业绩审核表》(附件9)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业绩进行审核。
(三)科研工作考核由科研处负责,按照教人〔2009〕1号文件规定的类别标准,根据《阜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科研工作业绩审核表》(附件10)对申报人的科研工作业绩进行审核。
六、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明确评审条件、考核办法、推荐程序,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二)学院考核:各学院考评推荐组要在个人述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排序上报,上报前将申报人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职改办公室。
(三)学校考核:学校在各单位推荐、考核基础上,组织高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职改办将考核结果报学校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审议推荐,校党委审定评审(推荐)结果,并在校内公示、展示评审材料后推荐上报教育厅。
七、时间安排
(一)7月16日前:教学单位进行工作部署,通知申报人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评审文件和有关评审表格,进行填写、申报。
(二)7月17日至20日:教学单位完成设岗、考核、评议、推荐工作, 将申报人员名单和申报人推荐报告统一报送学校职改办。
(三)7月21日至7月31日:教务处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8)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并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工作业绩审核表》(附件9)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业绩。科研处根据《阜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科研工作业绩审核表》(附件10)审核申报人科研工作业绩。职改办组织专家听取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人员的公开述职,并对其述职进行评议及写出评议意见,述职评议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上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四)8月1日—8月5日,各学院将个人评审材料(报送材料的要求见附件2)统一报送学校职改办,报送材料地点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8月12日至16日:学校学科组、专家组审议,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校党委审定、推荐。
(六)8月16日至22日:公示评审、推荐名单。
八、其它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按照附件2规定的内容、顺序和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不要作任何装订,由学校审核后统一装订。《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按照下载格式(16K)填写,不要随意更改样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职称评聘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各单位党政领导务必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遵照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附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