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2年安徽医科大学部分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经过笔试和面试,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校考核录用领导组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确定, 临床医学院辅导员岗位拟补录尤竹燕同志、基础医学院机能中心实验技术岗位拟补录李静同志。经体检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或纪委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5161027(人事处);5161017(纪委监察室)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