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校聘副教授
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进程,结合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落实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促使新进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上安心工作,经研究,2010年继续开展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现就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已取得博士学位来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本学科领域一个方面有较深的造诣,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须提供1篇有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经校同行专家考核,能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合格以上;
3、科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2篇;
(2)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1篇,并正式出版本专业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3)在SCI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累计影响因子4.0以上;
三、聘任程序。
1、申报者申请。申报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和《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简明登记表》、教学试讲教案(各一式10份),并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论文检索验证报告、学术成果等材料,同时需附3名教授(至少1位外校教授)推荐书。有关表格请到校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
2、学术水平答辩和教学能力考核。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学术水平答辩和教学能力的考核。答辩人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学术水平、实际贡献(主要阐述博士期间的科研思路、掌握的主要实验技能、取得主要科研业绩、来校后的工作打算)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教学试讲(按15分钟试讲时间准备一份完整教案,内容从本人所授课程中自选)。经专家评议后,提出能否聘任的初步意见。
3、审定聘任。学校审定聘任意见,决定聘任。
四、聘任政策
校聘副教授聘期三年,属“内部粮票”,在聘任期间享受所聘职务的各项待遇。
五、时间安排
9月26日前,个人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校人事处;
9月28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学术答辩和教学考核,审定校聘副教授聘任人选。
联系人:储兵,联系电话:5161027。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