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10〕15号文件(已转发也可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及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0〕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各单位可以推荐长期在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除特别优秀的,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前的两项四等奖按一个三等奖掌握,下同)。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我省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承担省级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或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社会科学成果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为同行公认;或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5、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水平高,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科研成果有重大科学价值,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同行公认,成绩显著的省学科领域带头人或艺术门类的主要骨干。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中取得前三名,亚洲三大赛中取得前两名或全国三大赛冠军,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四)凡获得省(部)级各类奖励的,以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集体获奖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申报材料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撰写近5年个人业绩总结,包括:参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承担教学任务、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同时,要求每位申报人列出近5年成果清单,并将涉及的一、二类论文、专著版权页、项目批文和奖励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一册,经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核后,连同《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2010年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和《个人情况全息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一线教职工,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5161027 联系人:储兵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