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2010〕15号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布置和要求(皖教秘人〔2010〕59号),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确实完成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每年度计划指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博士后岗位工作,继续执行《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校办〔2009〕10号),继续实施《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岗位招聘方案》(校办〔2009〕11号)。
二、为鼓励我校已确定录用或2009年9月前已来我校工作的博士上岗,凡自愿签订合同的,经批准后,每人每年(合同期2年)增加科研启动费1万元,原录用时已承诺的相关事项及待遇等不变。相关工作,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落实;具体事项,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胡正友,2311646。
三、为加快工作进程、确实推进工作,人事处适时从求职我校博士中筛选合适的对象,通过邮件方式邀请相关学科专家提出评审(录用)意见,人事处提出建议岗位、聘用待遇等事项的建议,通过会议方式或邮件方式召开博士后岗位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关人选,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责成相关学院(单位)落实岗位聘用事宜。
四、各学院必须结合学科建设需要,认真准确把握政策,对求职我校的博士及时地进行分类与筛选。鉴于2010年全校及各学院已录用博士的数量和学科分布等情况,已设置博士后岗位的学院(学科),必须优先考虑并落实博士后岗位计划。对于确实需要办理录用的(指不考虑博士后岗位),仍按原办法进行。
五、对于符合申请博士后的学科,开展博士后岗位设岗工作,并同时办理拟聘人选上岗工作。设岗工作,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落实;具体事项,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胡正友,2311646。
六、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政策和上级规定执行。本办法涉及的三个文件,请在人事处网页“政策规定”之人事调配2009年、2010年栏查阅。
附件:关于下达第二批高校博士后岗位计划和做好博士后岗位人选招聘工作的通知
二Ο一Ο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来源网络)
关于下达第二批高校博士后岗位计划
和做好博士后岗位人选招聘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0〕59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博士后工程实施意见》,在征求有关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第二批100名高校博士后岗位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人选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高校博士后岗位人选招聘工作
组织实施高校博士后工程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我省高校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高校学科发展、增强高校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高校务必高度重视,从人才强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高校博士后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高校博士后岗位计划顺利完成。
二、科学设置博士后岗位
各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学校学科发展、高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设置博士后岗位。对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芜蚌科技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安徽省“861”行动计划实施以及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要优先设置博士后岗位。
各校博士后岗位设置,需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进一步改善入选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和有关待遇
各有关高校要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博士后工程实施意见》,针对高校博士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在住房、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制定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应聘高校博士后岗位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对在高校博士后岗位工作的人员提出留校聘用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其综合素质确实特别优秀,是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有关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聘用,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需要调入或安排工作的高校博士后岗位聘用人员配偶,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可以通过正常调动或招聘程序,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安排相应工作;如只具备本科及以下学历,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与校内教职工同工同酬。但务必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博士后岗位聘用人员与其配偶实行同进同出。
四、构筑博士后岗位人选接收工作的绿色通道
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鉴于高校博士后岗位人选招聘具有很强的时间性特点,为加快高校博士后岗位人选审批进程,对高校博士后岗位人选评审,原则上实行随报随评。若在一周内,高校同时推荐上报的博士后岗位人选较少,省教育厅将及时委托博士后岗位人选推荐高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核准。
五、完善并落实招聘工作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督查和通报机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博士后工程实施情况和岗位计划完成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按季进行通报。各有关高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联系,多渠道收集掌握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千方百计地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应聘高校博士后岗位。
六、省教育厅人事处具体协调高等学校博士后岗位人选招聘工作,各有关高校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2831807。
主题词:人事 博士后 工作 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