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2010〕30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在全校范围内稳妥地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工作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暂行办法》(安工大〔2010〕86号)进行。
二、岗位聘用工作涉及的各类工作机构,另文公布。
三、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均需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及专用于评审和公示的《业绩成果清单》。必要时,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始材料或复印材料。
(一)为减轻所在单位(部门)的工作量、方便教师(职工)送交表格,《申请表》及《业绩成果清单》(见附件1),由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后,直接发送邮件至agdgwsq@gmail.com。
申请人未能及时发送邮件的,各单位(部门)应积极催办。
《申请表》等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部门)打印、审核后,报聘管办(人事处)。
信息的汇总和统计工作,由聘管办(人事处)负责完成。
(二)对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申请表》,将电话通知单位或个人。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凡未提交《申请表》的,视为本人有意辞聘。
(四)各类信息,经聘管办(人事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转各相关工作机构。
四、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以现已受聘的职称系列为依据。
(一)专业技术主系列,即教学系列,涉及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他职称系列,均属专业技术辅系列。
(二)现在教学单位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现已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不属于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的,暂按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申请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但现从事的工作应为教学及实验教学工作。转系列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