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60号)等的有关精神,全省将开展第三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一)工种范围
本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范围分为全省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
1.全省统考工种(共20个)
电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仓库保管员、宾馆服务员、保育员、图书资料员、园艺工、渠道维护工、闸门运行工、河道修防工、灌排工程工、泵站运行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钻探工、计算机文字处理录入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驾驶员、管道工、广播电视机务工。
2.非统考工种
除上述20个全省统考工种,符合省人事厅编印的《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分类工种目录》(可至人事处查寻)所规定的工种均属非统考工种。
(二)报考条件
1.初次报考条件
(1)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工人;或者技校、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所学专业和本工种岗位不对口,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晋级报考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退伍士兵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再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可根据人薪发[1994]45号的技术工种等级年限要求参加考试考核。在等级晋升中可不受五个考核合格年度的限制。
3.破格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报考,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五名,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如系集体完成应是该成果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4)在部队两次以上获得师一级技术比武前五名的士兵,退役后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上述放宽年限条件可以是首次申报考核高、中级工,也可以是申报晋级考核,但申报晋级考核必须是在本等级岗位上所取得的成绩。
二、工人技师考核
(一)工种范围(共16个)
车工、焊工、铣工、电工、钳工、维修电工、工程地质工、光学工、灌排工程工、水文勘测工、衡器计量工、化学检验工、管道工、体育场地工、钻探(地质)工、汽车驾驶员。
(二)考评条件
1.遵纪守法。属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良好。
2.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25年,并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取得高级工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
(三)破格申报条件
1.在国家部委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一等奖或金奖,国家部委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破格申报本工种技师资格。
2.在国家部委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二、三等奖,银、铜奖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高级工,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高级工,可不受工作年限和技术等级年限的限制申报本工种技师考评。
3.在全省行业(系统)技能大赛取得前三名或获得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高级工,可放宽工作年限5年、技术等级年限2年申报本工种技师资格。
4.取得高级工等级后,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工人,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5年;获全省系统技术比赛第一名或获地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2年。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考核均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技术等级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格比例按考核人数的85%比例确定。技师考核评审及比例按《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皖人发[2002]94号)执行。
四、收费标准
本次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费用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三)论文答辩费:每人每次40元。
(四)技师评审费:每人次150元
(五)技能考核费按规定标准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符合条件申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技术工人,请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可自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提交申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反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二)工人技师考评
符合条件申报工人技师考评的技术工人,请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自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附申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反面注明单位和姓名)及报名考试考核费。
(三)上述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分类汇总,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核工作拟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关于参考教材证订、培训、考试考核等事项待接主管部门通知后另行布置。
六、本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费用承担及报销办法仍按我校人[2002]28号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八、凡经过批准参加本次考核、并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给予兑现工资待遇。其他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1.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2.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申报表
二Ο一Ο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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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年限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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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现工种 岗位 |
| 现工种岗位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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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种岗位等级 |
| 取得现等级时间 |
| 申报何种工种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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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从事工种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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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填写一份,经政府人事部门盖章后单位存档。
附件2: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工作年限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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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现工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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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现等级时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时间) |
| 申报技师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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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年限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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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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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公章) |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公章) | ||||||
审核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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