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现将学校已同意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脱产进修人员进行公布: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进修类型 |
脱产进修起止时间 |
备注 |
1 |
信息分院 |
万贤美 |
浙大读博、香港理工大学访问交流 |
2010.7——2011.7 |
一年 |
2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宋和庆 |
天津大学博士论文 |
2010.9——2011.6 |
半年 |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需脱产进修的教职工,如尚未办理脱产手续,须在10月15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报所在部门和人事组织部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脱产进修,学校对其按照脱产进修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同意,仍按全职在岗人员进行管理。如有疑问,可致电87571518。
人事组织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