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关于2009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培中[2009]3号),拟分期分批安排学院新录(聘)用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形式: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自学、辅导、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学员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9、10、11月三批。具体时间以浙江行政学院入学通知书为准。
地点: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文一路80号)
三、培训对象:
学院2004年以后新录(聘)用工作人员。
四、报名办法、要求:
请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安排,于7月24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教学行政大楼920室)。
联系电话:83871252
传真:83871109
组织人事处
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