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 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 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精神,从2007年1月起,在全省将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凡2007年1月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组织人事处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