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职员岗位人员(含辅导员)的兼课管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职员岗位人员兼课的暂行规定》(绍学院元培〔2007〕250号)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0学年第二学期职员岗位人员兼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当年能结合自身工作或所学的专业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院级课题立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
2.硕士毕业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满1年,本科毕业在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
3.职员岗位年度考核排名在所在部门前1/2,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职员岗位的各项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员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职员岗位人员兼课申请表》(附件),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到申请任教课程所在系(部)。
2.聘用部门根据自身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对其进行教学工作能力的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人事科;辅导员须由学工部签署意见后,再交人事科。
3.经人事科审核,学院讨论批准后,发文公布兼课人员名单。
三、要求
凡需要申报的职员岗位人员,须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职员岗位人员兼课申请表》,以部门为单位,于2010年11月29日之前汇总后统一交至人事科王露琼老师处。逾期不申报者,原则上不予兼课。
特此通知
人事科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