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义乌市《关于评选2010年度“人才开发先进单位”、 “优秀引进人才”的通知》,各分院(部)推选1-2名评选对象上报人事处,由学院审核之后报1-2名候选对象参加义乌市“优秀引进人才”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分院(部)推选对象为近三年内从市外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2、推选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县(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从事科研、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发明创造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本行业中的技术业务骨干,技术业务水平处金华市内领先,并在省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2、评选对象材料要求:
分院(部)推荐人选,要如实填报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打印)并务必于2010年12月13日前上报人事处,逾期未上报的,视作弃权。
特此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