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室)、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领域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何具体申报要求,请各校直接与其联系。我厅负责受理除前述五类领域之外的申报材料,以及新增加的六大新兴产业领域(指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的申报材料。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各校向我厅申报的项目名额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1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三、受理的申报材料,请于9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
人事处
2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