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科院[2006] 号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 根据我院“十一五”规划中师资队伍、科研队伍建设的思路和整体发展目标,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12月起,我院将启动新一轮学术带头人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与科研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明确目的、意义和要求 从2007年起到2009年,实行资助政策和激励机制,重点培养一批院级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带动我院师资队伍和科研队伍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 各系、所(室、中心)、部门要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教育学院学术带头人资助对象、培养对象遴选、培养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科研人员选拔、培养办法》等文件,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开展这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确保我院遴选院级学术带头人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遴选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遴选院级学术带头人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组织专门机构评审的办法进行。 从2007年起,确定20名左右院学术带头人资助对象,选拔20名左右院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通过资助和培养,到2010年,使我院学术带头人能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成长为教育教学和科研领域的领军人才。从2007年起,选拔、培养2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科研人员。通过培养和资助,到2010年,使我院中青年学术骨干在各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显著发展,成为我院各系列正高级职务的后备人才。 12月1日—12月10日,拟申报人员对照遴选条件,到人事处(教科研楼711室)领取《学术带头人资助对象申请表》、《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申请表》、《中青年学术骨干科研人员申请表》,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单位。 12月11日—12月17日,拟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开述职,介绍本人的申报条件,展示教学、科研成果,阐述未来三年的教学、科研方向,有关单位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按所在单位45周岁以下教师总数的35%推荐),被推荐人要认真填写《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培养对象申请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推荐表》。申报和选拔材料由各推荐单位报人事处 [报送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进修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近三年来(2004.1-2006.12)科研成果原件、考核表、申请表和推荐表一式四份、科研成果目录、基本状况汇总表等]。 12月18日—12月25日,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评议并投票确定学术带头人和拟重点培养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26日—12月29日,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正式发文公布我院2007年至2009年学术带头人和重点培养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名单。 希各有关单位认真动员,积极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推荐和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 苏 教 育 学 院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