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引进人才(博士/副教授)成果鉴定工作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2009年引进人才(博士/副教授)层次等级鉴定工作已于近日结束,现将评审依据、原则、过程通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及原则:以校发【2009】46号文《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2009年修订版)》及科技处学术榜所列学术刊物目录为依据,对申报人员进行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评审。以报到日期为界,通过评审近五年内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质量和数量、承担并完成科研项目情况、获奖情况(含授权专利)及发展潜力等,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鉴定。为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评审专家的选取采用引进人才的导师回避原则。
二、评审过程:
(一)鉴定采用盲审的方式,评审过程由评审组长负责。在盲审中或盲审结果产生后出现争议,经评审组长同意,工作人员可以代为查看代表作原件及论文检索证明复审。
(二)按照校发【2009】46号文的要求,引进博士、副教授通过评审划分为:
(1)第六档、(2)第七档、(3)第八档、(4)放宽条件引进档。
确定档次方式:每位专家为每份被鉴定材料确定一个档次。如确定其为六档,打6;如确定其为七档,打7;如确定其为八档,打8;如确定其为放宽条件引进档,打Q。
统计结果及定档:
(1)若某份被鉴定材料得6的票数达到专家数的2/3,则被确定为第六档;
(2)若某份被鉴定材料得6、7的票数之和达到专家数的2/3,则被确定为第七档;
(3)若某份被鉴定材料得6、7、8的票数之和达到专家数的2/3,则被确定为第八档;
(4)否则,被鉴定材料可确定为放宽条件引进档。
工作人员现场统计每位专家的评审结果,并报评审组长审核、签字并宣布每位申报人员的最终等级。
特此通告。
人事处
2010年4月6日
(请各位申报人员于4月7日~4月9日到仙林行政北楼315室取回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论文检索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