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引进人才(博士)成果鉴定工作的通告
各位相关单位:
2008年引进人才(博士)层次等级鉴定工作已于10月24日结束,现将评审原则、过程通告如下:
一、评审原则:以校发(2007)77号文《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2007年修订版)》及国际、国内学术刊物目录为依据,对申报人员进行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评审。文章被SCI/EI/ISTP检索的篇数是否满足77号文件要求的数量为基本条件,同时按照国际、国内学术刊物目录,考察检索文章的源期刊,并参考承担并完成科研项目情况、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获奖情况(含授权专利),对成果的质量进行鉴定。
二、评审过程:
(一)为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评审专家的选取采用引进人才的导师回避制。
(二)鉴定按照学科分类,采用盲审的方式。对于有疑义的成果,现场由工作人员监督翻看原件及论文检索证明。
(三)工作人员现场登记每位专家的评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果中,确定为第六档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得票数应达到专家数的2/3;确定为第七档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得票数应达到专家数的1/2;其余高层次引进人才为第八档。
(四)《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2007年修订版)》出台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被评为第八档的,原享受待遇不变。
请各位申报人员于10月31日(本周五)全天或11月3日(下周一)下午到三牌楼校区科学报告会堂103室取回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处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