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我校可推荐30名教师通过资助国际旅费方式选派出国进修,基金委要求最晚派出的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请各部门做好派出计划,并积极申报该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包括基础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科研教学骨干出国研修项目等)。经批准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符合条件、申请时间充裕的人员也可申请资助机票。
二、留学期限:3-12个月(含3个月)。
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派出,否则将取消资格。
三、留学单位:
已与我校签有合作协议的海外知名教育研究机构或教师自行联系的单位(申请时要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需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与国外留学单位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四、经费:
除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会资助外,其他有关经费由各学院的重点学科、教育高地、高水平特色项目中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出,也可从预算中有国际交流、人才培养经费的科研项目支出。
五、申请程序:
1、6月13日前有关教师向学院领导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进修计划及教学科研工作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并反馈给教师个人。(校内审批手续待留学基金会通过,再由学院经OA系统统一报学校)。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名单报人事处。
2、6月15日-6月17日下午4点前经学院批准的教师个人,请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有关事项可到http://apply.csc.edu.cn 查阅。
人事处联系电话:61900263 张老师、程老师。
附件:各学院可推荐名额及《各学院批准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