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09]25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吉人社联字[2010]42号)和张大松、骆德春同志在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属教职工认真学习。
附件1:《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2:《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附件3:张大松、骆德春同志在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事劳资处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