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附属太行中学
2010年招聘录用人员工作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省人社厅【2010】48号)和省教育厅(晋教人函[2010]34号)《关于2010年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的组织领导
学校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在长治学院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由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录用工作。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3、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招聘录用计划要求;
4、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录用岗位及要求
2010年学校人员招聘录用计划为5人;招聘录用岗位均为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录用程序
(一)拟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实际需要提出本年度招聘岗位申请,根据学校编制、师资现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报请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呈报我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
(二)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学校的招聘方案,在长治学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三)组织报名及应聘人员提交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证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5)获奖学金或其它荣誉证书。(6)其他有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和教研室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试分笔试、试讲和面试。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后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0年招聘录用计划数量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应聘考核人员。
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构成。试讲和专业测试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用人教研室负责人、外请专家、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试讲和专业测试考核小组。试讲重点考核应聘人的教学基本素质、较好地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试讲内容由考核小组指定,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总体掌握的程度等,主要考核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由考核小组成员拟定3-5个应聘人所学专业相符的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教师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试讲者评分的科学性。试讲和答辩的综合评定结果记为四个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84分)、一般(60分—74分)、差(60分以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85分以上),否则,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六)确定拟录人员
招聘工作组依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参加考试的应聘人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70%】,凡总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用。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录人员。
(七)体检。拟录人员确定后,一周内到长治市人民医院或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附属和济医院进行检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公示招聘录用结果。对健康检查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学院人事处在校内公告栏和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并同时呈报我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时间7天。
(九)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办公室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专业教师的招聘录用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为学校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
六、组织纪律
(一)学院人事处和参加招聘录用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计划,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玩忽职守、泄漏试题、通报学校内部讲座及考核内容、违反操作程序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为方便师生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监督举报电话:0355-2178090 2178421。
二〇一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