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人字[2012]23号
各有关单位:
目前,2012年度列入攻读博士、硕士师资培养培训计划人员的报考、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有关规定,以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考取博士、硕士人员需到人事处审核备案,并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7月1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并到学校人事处干部人事科签订培养协议。如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审核备案或签订培养协议者须有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未能备案签约者,按非定向培养方式处理。
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