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院辅导员、中队长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中队长,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高校专职辅导员:5名 (男性);
(二)中队长:5名 (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精通。
2、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应、往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如法学、教育心理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文等专业。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6、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学历、学位高者;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警察类院校毕业者;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户籍所在地为邯郸或石家庄者。
(二)中队长
1、从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聘;
2、凡担任过我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均可报名应聘;
3、学生党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中队长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个人详细简历(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等体现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政治部人事警务科报名(外地报名的可将应聘材料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时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辅导员”
2、应聘者在发送个人简历、登记表中粘贴电子版免冠照片即可,不用单独发送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政治部人事警务科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在我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应聘者(经笔试合格)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学生处、纪委、政治部会同有关用人系、部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四)考查
对上述通过人员按1:2比例入围确定考查对象,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就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五)体检、聘用
由我院政治部根据应聘的综合考查情况,在入围的被考查人选中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查聘用意见,形成拟聘方案,报学院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查、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10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我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报名设在我院两个校区,地址:
1、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行政办公楼204室武老师;
联系电话:0310—3178348,传真:0310—7025057。
2、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87号模拟法庭205室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3031488、83031455转3513;
传真:0311—83995814;
电子邮箱:jyzzbrsk123@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政治部人事警务科;
邮编:056004 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字样。
(四)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核的按弃权处理。